注册会计师转所指引

注册会计师转所指引

注册会计师离开原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或申请新设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含分所与分所)之间调动时,其注册会计师关系的变更,都必须办理转所手续。注册会计师为党员的,转所时同步转接党组织关系。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现广州地区注册会计师转所相关程序调整如下:

 

一、转所办理流程

(一)市内转所

1.注册会计师填写《转所申请表》,由转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出所)、转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入所)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注册会计师将《转所申请表》及转所材料送广州注协审核,广州注协在《转所申请表》和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签署意见,转所手续完成。

 

(二)省内转所(及省注协代管转入)

1.注册会计师填写《转所申请表》,由转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出所)、转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转入所)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注册会计师将《转所申请表》及转所材料送转出、转入所所在地市注协审核,转出、转入市注协在《转所申请表》和注册会计师证书上签署意见,转所手续完成。

 

(三)跨省转所(及转出至省注协代管)

1.注册会计师填写《转所申请表》,由转出、转入所主任会计师在《转所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注册会计师将转所申请材料送转出地市、省级协会签署意见,再送转入地市、省级协会签署意见。

3.如注册会计师跨省转入广州地区事务所,除完成上述手续外,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广州注协进行面谈及电子签名登记,转所手续完成。

 

二、转所申请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附表1,省内转所一式四份,省外转入一式六份);如事务所迁移、合并等情况,可使用附表2《批量转所表》;

(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三)申请转所的注册会计师是转出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合伙人),应提供退伙或者股权转让证明(事务所盖章复印件);并需提醒原事务所完成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信息变更备案后,再前往协会办理转所申请;

(四)市外转入的注册会计师还需提供《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3)、《签名和印鉴备案表》(附表4)。

 

三、不得申请转所情形

(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期间,负责清算工作的该所股东(合伙人)代表。

(二)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检查、调查,检查和调查结论未下达之前。

(三)注册会计师为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尚未办理完毕股权转让(退伙)手续的。

(四)注册会计师受到暂停执业的处罚,且处于暂停执业期间的。

(五)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在接受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检查、整改及整改情况核查期间,为该所的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股东)、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股东)或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六)广东省注协认为不能转所的其他情形。

 

四、广州注协转所办理时间

    逢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其他工作日办理请提前致电预约。

    联系方式: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考试及会员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4302-4313

   电话:020-38922350转执业注师



附件:

附表2 注册会计师批量转所迁移(跨省)汇总表.docx

附表1 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新).docx

附表3 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登记表.xls

附表4 注册会计师签名和印鉴备案表.xls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