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审计项目经理(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方向)
岗位职责:
1.独立带领项目组实施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控审计、绩效评价等项目全过程工作;
2.根据客户的委托需求,制订审计工作方案;
3.制订项目审计总体策略、制定审计具体计划和工作底稿,组织及分派项目组人员工作,对项目组人员进行有效的督导及培训;
4.监督项目工作进度及质量控制,确保项目业务底稿和业务报告符合本所的质量要求;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自觉维护好客户关系,主动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有效处理及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
任职要求
1.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3年或以上,致力于在会计师事务所长期发展的职业规划和愿景;
2.具备最近5年或以上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工作经验。
3.熟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方面的财经法律法规;
4.具有作为项目经理独立带领团队完成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控审计、绩效评价等的实际工作经验(提供不少于3个项目的业绩证明);
5.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及团队建设、管理能力;
6.40岁以下,成熟稳重,身体健康,抗压力较好,能适应出差(主要为广东省内短期出差);
7.诚信、敬业、工作认真细致,认同本事务所“诚信、专业、合规、创新守正、质量至上”的经营理念和发展规划;
8.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考虑;
9.本科毕业于985院校财会或审计专业的,工作年限及工作经验方面条件可适当放宽,薪酬面议。
二、实习生
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等;
2.在项目经理指导下学习编制审计等工作底稿、填写部份公司报告及附注;
3 学习报告排版、装订及打印工作以及审计资料整理及归档工作;
4.项目经理临时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待遇、要求:
1.实习补贴:80元-100元/天(按实际出勤天数计,下同),每年2月-5月年审期间,增加30元/天年审实习补贴;
2.大四实习生,如有意毕业后在会计事务所工作的优秀实习生,正式毕业后可获得录用为正式员工(可以在实习期届满前协商一致并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其中: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实习生可优先获得录用;
3.实习期要求:每年2月-5月年审期间,要求至少可实习2个月或以上;每年8月-9月暑假期间(如能提前在7月份开始实习更佳),要求至少可实习1个半月或以上。